杭州环控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客户统一服务热线:

057156389037

Banner
首页 > 新闻 > 内容
新闻详情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编辑:杭州环控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2-08-17

(一)支持县城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主要包括:县、镇、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集中收集设施;县城和村庄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各种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县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乡镇小型分散无害化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站或者县级回收中心;县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二)支持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主要包括:县城及乡镇源头截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县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受纳体生态修复工程;县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三)支持行业或区域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按行业整合的项目有: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监控系统”项目,县城生活污水“源头截污+管网收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监控系统”项目。按照区域整合,项目包括:省级、地市级或县级统筹,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

第二,建立动态项目库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区、市)分行,指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尽快梳理“十四五”期间县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明确设施规模、建设时序、投资总额和融资需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方式,积极规划县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一批成熟一批申报”的原则,将项目申请表(附件1)报送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区、市)分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区、市)分行成立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报送项目贷款条件审核,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尽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投融资、建设运营模式等。尽快落实,并抓紧项目落地。

三。优先信贷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区、市)分行将对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级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尽职调查、审批、优先贷款投放、优先利率优惠。对农村建设评估样本县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和相关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综合业务能力强、扎根当地从事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企业承接县城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并在贷款期限、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支持,打造一支本土化、留得住、用得上的建设管护专业队伍。

四。建立协调机制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研究,优先选择积极性高、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化、可持续的项目包装和融资支持模式,共同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建设运营主体。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共享开发性金融支持的县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和调度,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年12月底前,将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展表(附件2)分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